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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镇泰安路37号垂虹公园2号楼1-2号商业房租赁权
日期:2023-01-31 08:51:16 浏览量: 字号: [ ]

竞买公告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202321310时起至20232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37号垂虹公园2号楼1-2号商业房的年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21310时起至20232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出租标的物:南浔镇泰安路37号垂虹公园2号楼1-2号商业房(5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为112.49㎡;租赁年限5年,首年租金起拍价:87000元。(注:租期5年内,1-2年内租金不变,第3-5年租金上涨5%)

二、重大事项披露:本套房屋租赁权的竞卖为国有资产处置,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拍 。

三、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b)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清算至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五、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及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1、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线下银行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21610时前在线下将竞价余款缴入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账户(户名: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浔支行,账号:1205240019200126390 )。

(2)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线上竞价余款支付截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3个自然日,买受人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支付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标的物竞价成交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须在21610时前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价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若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造成竞价保证金不能及时转入处置主体支付宝账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平台服务费(含平台软件服务费及认证服务商服务费)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

收费标准(含税)

单个标的服务费上限(含税)

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

100万元(人民币)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

买受人在2023216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213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出租登记手续由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受托方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857256936(646936) ,联系人:钟女士

受托方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16楼资产管理部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131


 

竞买须知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321310时至2023214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出租方: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人: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南浔镇泰安路37号垂虹公园2号楼1-2号商业房(5年租赁权);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321310时至2023214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竞价起始价:¥87000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500元整或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6.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及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a、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线下银行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21610时前在线下将竞价余款缴入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账户(户名: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浔支行,账号:1205240019200126390 )。

(2)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线上竞价余款支付截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3个自然日,买受人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b.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支付平台服务费的时间和方式:

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标的物竞价成交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须在21610时前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价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若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造成竞价保证金不能及时转入处置主体支付宝账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平台服务费(含平台软件服务费及认证服务商服务费)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

收费标准(含税)

单个标的服务费上限(含税)

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

100万元(人民币)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

买受人在2023216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16楼)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通知的时间内与履行出租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出租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出租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南浔区财政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出租标的交割事项按《南浔区国有房产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出租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出租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南浔区财政局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资产出租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人)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出租活动,同时相关主管部门有权直接做出资产出租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资产出租申请提交后,未实际在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本竞价须知由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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