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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镇)【资格后审】2024年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日期:2024-06-04 09:30:27 来源: 交易中心 浏览量: 字号: [ ]

2024年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发包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2024年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经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本次发包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单位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包监督小组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监督小组。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地点: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

项目规模:建设项目投资约255万元。

发包范围:(1)农田水利工程:主要为渠道、新建泵站、新建机埠蓄水池、管网管道、出水口、闸阀井、排污井、排气井等;(2)田间道路工程与新建下机埠。

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竞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发包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竞包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水利”下载专区获取发包文件,竞包人应认真审阅发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竞包人的竞包文件没有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包文件没有对发包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竞包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竞包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竞包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技术服务(0572-2220028)。

4.3 潜在竞包人对发包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6月6日17:00。发包人将于2024年6月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竞包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竞包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竞包文件的递交

    1. 发包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竞包预备会。

    2.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93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

      5.3 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anxu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包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

联系人:金玉肯     电  话:15968200303

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01室

联系人:张培豪       话:0572-2505377

发包监督小组: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监督小组

联系人:朱周良     电  话:13732395398      

  址: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金城村

8.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2220028、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竞包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质疑、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竞包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发包人在定标前对拟承包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竞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竞包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代理人。

4

授权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竞包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注:为方便查找,请“√”标明)

5

本工程拒绝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发竞包)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竞包)、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承包)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竞包。